发明创造名称:一种同轴减速执行器专利号:2012104297569申请人单位:天津开利达控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代理人:孙宝芸案情简介本发明涉及一种同轴减速执行器,包括电机定子、电机转子构成的电机、中心轴、中心轮、多级行星减速器及调整减速器,所述电机转子为中空结构,该电机转子同轴固装中心轴,在电机转子中空结构内的...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聚氨酯自动制鞋生产系统专利号:201210273783 1申请人单位:天津贝迪安全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日:2012-08-01授权通知发文日:2014-09-04代理人:高璇案情简介一种聚氨酯自动制鞋生产系统,包括浇注机和自动制鞋机,所述浇注机同轴导向移动安装在两根平行导轨上,在该两根平行导轨一侧与浇注机移动方向平...
发明创造名称:一种辅助护理移乘装置专利号:201210341608 1申请人单位:天津科技大学申请日:2012-09-14授权通知发文日:2014-03-20专利代理人:王来佳 高璇案情简介一种辅助护理移乘装置,包括折叠床板、升降支架以及滚轮,所述折叠床板包括同轴设置依次铰装连接的腿板、坐板和背板,该折叠床板通过坐板安装在升降支...
原告亨特自动化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1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天津市亨特尔机电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侵害商标权,并在所登刊物上消除影响;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公司名称;3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50万元,公证费5000元,律师费30000元计535000元;4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为此,原告于2006...
原告专利权人张俊生、张国梁诉被告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华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河南建达置业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例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停止使用其专利装置以及专利方法。原告于2006年6月29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编号:(2006)郑民三初字第233号。案件要点:被告在其施工设...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00)二中知初字第23号原告鲍敏西,男,1942年11月5日出生,汉族,天津市交通局职工大学工作,住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德元里3-4-301。委托代理人王融生,天津市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被告天津开发区博通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华昌大街47号1-4-203。法定代表人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