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决定》主要从以下方面对《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
一、完善专利申请制度,方便申请人取得专利,计划优先权相关制度,明确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
二、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高专利审查质量,规定提出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
三、加强专利保护,完善专利纠纷处理调解制度,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专利服务,促进专利创造和转化运用,简化对专利申请文件的形式要求,减轻创新主体负担;
五、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特别规定,在优先权要求等方面与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作出衔接性规定。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制定《专利审查指南》,公布修订后的《专利审查指南》,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并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发布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的通知》,决定对业务调整涉及的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作出相应修订,自2024年1月20日起启用。
为配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审查业务处理的过渡办法》、通过《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均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